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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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赧,耳垂都染上了淡淡的粉。

「我,我成年了。」

真是个不禁逗的,倒还蛮可爱。

5

可能出门没看黄历。二十分钟后,从不踏足声色场所的简笙出现在了酒吧。

旁边酒吧老板作陪,身后还带着两个一身黑的保镖。

再十分钟后,酒吧清场。

简瑟瑟在她哥的目光下,缩着肩膀往我身后躲了躲,成功地把那道含着怒意的视线引到了我身上。

一张俊脸在明灭的灯光下阴沉得厉害。

今天之前,见到沉着脸的简笙我定会伏低做小,曲意承欢。

而现在,即便是想到之前做过的那些作践自己迎合他的事,我都感觉自己像个傻逼。

拂开黏在脸上的弯曲长发,我拉着简瑟瑟想离开,越过简笙时被他拽住了胳膊。

「胡式微!」他念得极沉极慢,显然是压着极大的怒火。

我深呼口气,脸上挂上得体的微笑,转身望向他。客客气气地问道:「简总,有什么事吗?」

简笙可能还不太习惯我对他态度的突然转变,两道剑眉蹙得紧紧的,在中间拱成一个极深的「川」字。

「你怎么回事。」他反问。

我仰天翻了个白眼,懒得继续跟他绕,晃动胳膊从他的钳制中脱离,拉着简瑟瑟头也不回地出了酒吧。

6

从酒吧出来,也败了玩乐的兴致。

叫了个代驾把我和简瑟瑟分别送了回去。各回各家,她找她妈,我继续睡觉。

别问我为什么不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问就是我没妈。我妈在十年前的雨夜跳楼死了,当着我的面毫不留恋地纵身一跃。

我本来也想随她去的,结果奔到窗前时被老胡拽住了。恰好有个巨大的闪电划破天际,我趴在我妈跳下去的窗口,能清晰地看到地上蜿蜒的血水。

从那之后,我很惧怕雷雨天。

本来以为能一觉睡到自然醒,结果第二天一早就被一遍又一遍的电话铃声给吵醒了。

我摸过扔在一旁的手机看了一眼,是简笙的助理。

犹豫再三,我还是按下了接听键。毕竟没有必要为了简笙跟所有人都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简笙的助理姓顾,三十多岁,是个极其干练又守规矩的,就连打个电话也都是公事公办的态度。

「胡秘书,你已经迟到十五分钟了。」

一板一眼的说辞。

一板一眼的说辞。

我这个秘书的职位,是当初缠了简笙好久才得来的。

说是秘书,其实就一花瓶,平时我的工作除了帮简笙泡咖啡就是加班的时候帮他点外卖。

连跟着应酬、递个文件啥的这种跟正规秘书稍微挂点钩的事我都没干过,所以要离职连交接都不需要。

当了简笙两年的秘书,我从没被他承认过。他出席宴会身边的女伴换了又换,那里面唯独没有我。

「不好意思顾哥,」我客客气气地回他,「我跟简总讲过的,我不干了。」

话音刚落,电话那端传出「啪」的一声脆响,是杯子落地碎裂的声音。

我想,应该是之前我从迪士尼带回来,放在简笙办公桌上他却从来没用过的那个情侣杯吧。

摔了就摔了吧,已经无所谓了。

7

睡过一觉,头发的卷有些散开,对着镜子梳了半天,我决定去理发店烫一下,顺便再染个色。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拎上包包就出了门。

春城是个很美的城市。四季如春,鲜花遍地。哪怕在烈日炎炎的七月,拂面的风也带着丝丝凉意。

在路边挑了家看上去比较顺眼的理发店。

刚推开门,坐在吧台旁高凳上穿着米白色油布围裙的男生起身迎了过来,微微弯腰,客气地说了声:「欢迎光临。」

待他站直,视线停留在我脸上后,那张婴儿肥的俊脸有瞬间讶然。

「好巧,又见面了。」我冲他摆手笑道。

他微微颔首,面上又附上一层薄薄的红。如春日盛开的桃花,好看的紧。

看来不是不禁逗,是太容易害羞。

他应该是只负责接待的。我告诉他我是来烫发的之后,他便离开,唤了另外一个年龄看上去要大上几岁的男生过来。

对照着染色板选了个银灰色,一整套下来足足折腾了三个多小时。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

做完头发,我本想和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奶膘道个别的,毕竟连续两天能在不同的地方偶遇,也算得上一种缘分。

环视了一周,没发现他便做了罢。

也不过是一萍水相逢的过客吧。

8

我原是这么想的,直到几天后再次遇见他。

春城夏季多雨,且雨水往往来的毫无征兆。所以我很少在晚上独自出门。

要不是简瑟瑟鬼哭狼嚎地打电话,我也不至于此刻躲在天桥下面吓得瑟瑟发抖。

我蜷缩着身子,紧紧攥着已经没电关机了的手机,一遍又一遍地默念,「没事的,没事的。」

我蜷缩着身子,紧紧攥着已经没电关机了的手机,一遍又一遍地默念,「没事的,没事的。」

可在下一道雷声响起,还是会没出息地抱头紧闭双眼,脑海里除了红彤彤的血水还有一遍又一遍地加着简笙的卑微的我。

他明知道的,明知道我最怕的就是雷雨天。却还是在那么一个夜晚,扔下我一个人独自度过了漫长的黑夜。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极度恐慌害怕时都渴望有一根稻草,我现在特别希望有个人能够出现陪在我身边,哪怕是简笙我也会感恩戴德的。

我知道现在的我很没出息,但是没办法,我真的怕。

可能上天听到了我的祈祷,真派了一个人来陪我,只不过那个人不是简笙。

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穿过雨帘,一步一步地走到我的身边,浑身湿漉漉的,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该怎么形容呢,像条丧家之犬。

我缓缓地放下抱着头的手,轻声问他:「你也没有家了吗?」

他愣住,过了好久才从喉间吐出一个「嗯」字。

我拍拍身边的位置,示意他坐。

他倒也乖巧。

虽是八月盛夏,他身上的湿意还是激的我打了个哆嗦。他应该也察觉到了,抿着唇默默地挪开了一段距离。

身边有个能跟我说话的大活人,倒没刚才那么怕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歪着头问他。

他依旧拘谨,头垂得很低,吐字倒是清楚,「当归。」

他叫当归,我叫胡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看,名字都这么有缘。

「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我继续问道。

他头垂得更低了,声音也带上了几分沙哑。

「我不知道,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可能是气氛渲染,也可能是我太想有个家。鬼使神差的,我对着他说了句,「我给你个家吧。」

我给你个家,你也给我个家。

9

我们在天桥底下坐了很久,也聊了很久。

他告诉我他叫薛当归,因为院长是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中发现的他,便给他取了个谐音作为了他的姓氏。

他还告诉我,他十八岁生日过完便搬出孤儿院独立生活了,今晚是因为房东突然涨房租,他觉得不合理,跟对方理论,结果被赶了出来。

我问他:「你打了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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