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门口,百感交集。
没想到,他会住在这里。
按了几下门铃,没人开门。我试着输入那串烂熟于心的号码,竟然……没换密码。
他蜷缩在客厅的沙发上,嘴唇干涸起皮,脸色不正常的潮红。
我喂他吃了退烧药。他可能是烧迷糊了,拽着我的衣服可怜巴巴地嘟囔着,「姐姐别走。」
我摸着他滚烫的额头,轻声哄他,「不走不走。」
说着说着眼泪掉了下来。
39
我在厨房熬粥时,当归醒了。
高大的身子靠在厨房门框上,阴沉沉地看着我。
「你来干嘛,不是都不要我了吗?!」
我低着头,讷讷道:「要的。」
可能因为生着病,他的声音听上去异常嘶哑,「你再说一遍。」
「要的要的要的,我说我要的!」
猛然抬起头,我冲他吼着,眼泪又开始吧嗒吧嗒地往下落。
「胡式微,这可是你说的!这次我不会再给你反悔的机会!」
咬牙说完,他伸手拉过我,把我圈进怀里,低头含住了我的唇。
一吻毕,我趴在他怀里,手抵着他的胸膛。气喘吁吁地道:「我……我比你大很多。」
他又在我唇瓣轻轻一啄,眼里是化不开的深情,「我都准备好了当个便宜爹了,还会介意年龄吗?」
「便宜爹?什么便宜爹。」我不解。
「不是你说的吗?给孩子找个便宜爹。」
「……」
所以,我相亲那个他在现场???
我笑着逗他,「你想当便宜爹倒是可以,就怕人家亲爹不能同意。」
腰上的手紧了紧,他的笑僵在脸上,一寸寸龟裂。
「是谁。」
艰难地吐出这两个字,我在他眼里看到了晃动的恐慌。
怎么还能舍得继续欺负他。
我踮脚主动印上一个轻轻浅浅的吻,笑道:「筝筝是简瑟瑟的宝宝。
「她年龄太小不会叫干妈,只会喊妈妈。」
「她年龄太小不会叫干妈,只会喊妈妈。」
听我说完,当归一张俊脸染上狂喜,「我们加把劲,争取明年结个娃娃亲。」
简笙番外
什么时候喜欢上胡式微的呢,可能是她瑟缩在阴暗的角落里像只受伤的小兽。可能……更早。
什么时候发现喜欢上胡式微的呢,是在她差点被人玷污时。
那天看到她被人按在墙上撕扯衣服,我是真的起了杀心的。
还好最后她和瑟瑟拦住了我才没酿成大祸。
那件事之后,我被爷爷罚抄了一个月的静心经。也是那件事之后,我认识到我对胡式微有着近乎疯狂的占有欲。
我怕,怕我的占有欲会吓到她。所以我极力克制,用冷漠对待她。
她不是个会隐藏自己感情的姑娘。我知道她喜欢我,因为她经常跟我说:「简笙,全世界我最最最喜欢你。」
我面上装得波澜不惊,内心却高兴到飞起。
我以为她的眼里只会有我,也习惯了她围着我转。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对着公司客户部经理笑。
笑得特别特别灿烂,灿烂到刺痛了我的眼。
她经常抱怨说我不带她应酬,她并不知道,那是我不想看到她对别的男人笑。
所以,看到那一幕的我气疯了。
我删掉了她的所有联系方式。恰好,那晚下了很大一场雨。
我知道她害怕打雷,但是就是想要折磨她。因为只有怕了,才会长记性。
那天晚上,我一晚没睡。睁着眼熬到天亮。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先同意加她好友。
万万没想到,这件事非但没让她长记性,反而激起了她的反骨。她和我吵了一架,不欢而散。
魔都有个项目着急洽谈,第二天我就飞往了魔都。
瑟瑟给我打电话,说春城下了好大的雨,一直在打雷,她却在这样的天气把胡式微搞丢了。
我着急挂了电话立马让助理订了回程的机票。我的姑娘一个人在外面肯定吓坏了吧。
赶回春城时雨已经停了,我在她家楼下站了很久。小公寓的灯是亮着的,我知道她回家了,悬着的心这才落了地。
连夜又赶回魔都,我悄悄地回又悄悄地走,除了助理没人知道我回来过。
第二天,谢司南给我发了张偷拍照。她拎着大包小包的男装袋子从Brioni出来。
我给她转了五十万过去,她没收,还说不是买给我的。我以为她还在跟我置气,没往心里去。
实在太想她了,半个月的工作量我硬是用一个星期完成了。
回去第一件事就是去见她。
没承想她身边竟然会有一个很漂亮的男生,两人一路打闹着走近,我有些慌。
她说那是她弟,可我怎么可能会看错,那孩子看她的目光,是不容置喙的爱慕。
她说那是她弟,可我怎么可能会看错,那孩子看她的目光,是不容置喙的爱慕。
我不在意别人是不是喜欢她,我的姑娘那么漂亮、那么可爱,喜欢她的人自然不在少数。
可是这次我却有了危机感。
之前她只会给我买衣服的,可是现在那件Brioni的新款POLO衫却穿在别人身上。
我受不了她身边有除了我以外的任何异性!她明明只能依赖我的!
所以我逼着她跟那个孩子断了联系。她果然很乖,也很傻。
她那么在意的人,我怎么可能真的动手去伤害。我有多怕她会恨我啊。
她开始变得上进,我把我会的都交给了她。即便我很清楚,她是想让自己变得强大,不在受制于我。
后来的几年,我不止一次跟她提过交往,可都被她糊弄了过去。没办法,我让瑟瑟帮我。
结果,第二天我就被她设计和别人上了床。
我说她狠,她说彼此彼此。
原来,这么多年,她一直是怨我的。
罢了罢了,便如她所愿吧,谁让……我那么爱她呢。
当归番外
我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我妈是京都某高官的情妇。
因为身份,我从小没少受同学欺负。
十八岁那年,我遇到了生命中的光。她很漂亮,漂亮到让我一眼倾心。
可我知道我们地位悬殊,也不敢冒犯。
第三次遇到她,她坐在天桥底下,像只被遗弃的小狗,瞪着湿漉漉的眼睛问我:「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
那小模样,可爱到要命。
我骗了她,我说我是个孤儿。因为我不想从那张漂亮的脸上看到熟悉的鄙夷。
也不算完全骗。我是我妈为了逼宫偷偷生下来的。她也真够傻的,能坐到那个位置上的人怎么可能允许自己有污点。比起身份地位,我就是个屁。
我妈养到我十三岁,眼看上位无望,抓紧了青春的尾巴和一个老头跑了。
所以,我应该也能算一个孤儿对吧。
她说她给我一个家,于是我便和她回了家。
她对我特别特别好。给我买很贵很贵的衣服。会把我介绍给别人说这是我弟,很帅吧。
她并不知道,其实我不想当弟弟。就像她不知道我每天早上都会为她准备一束带着露水的鲜花是在和她表白。
家嘛,那不应该是爸爸妈妈和宝宝吗?我是爸爸她是妈妈,以后再有一个宝宝。
可是我不敢说,因为我还不够强大。目前只要能让我以弟弟的身份陪在她身边我就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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