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大小姐挑男人了!选中了,吃肉管够!”
监工的破锣嗓子狠狠扎进死气沉沉的矿洞。
几十双浑浊的眼睛猛地亮起。
“肉”这个字,比矿洞里的磷火还烫人。
林逸的镐头在岩壁上顿了顿,他舔了舔裂开的嘴唇,胃里那点油水早已消化得只剩下灼热的饥饿感。
“五年了!”他低声嘟囔着,“来这个鬼世界五年了,三天饿九顿,现在听见肉字都忍不住咽口水,这破修真界,连饭都吃不饱,还谈什么长生?现在有肉吃了,必须把握住机会……”
“根本就不是选人!那是种奴!”一个尖锐的声音嘶吼着炸开。
那是一个瘦得跟竹竿似的矿奴,眼窝深陷,脸上布满灰土,却遮掩不住身上的正气,“把我们当成配种的畜生,老子宁死不屈……”
话还没说完,一声咔嚓的脆响之后,整个世界陷入死寂。
监工的手还搭在那位为正义发声的矿奴脖颈上,表情平静得像刚捏死了一只蚂蚁。
林逸盯着那具瘫软的尸体,不由得叹了口气,“都当矿奴了,还谈什么气节?种奴难道不比矿奴强?不仅能有肉吃,还有美女相伴。”
来到这个世界,他见过被杀的人,比前世杀的鸡还多,早已明白苟且偷生的真正要领。
“还有没有宁死不屈的?”监工的手在尸体的衣服上擦拭着血迹,目光扫过众人颤抖的躯体。
见无人应答,他冷笑着转身,“那就跟老子走!”
林逸跟着人群挪出矿洞,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心里疯狂吐槽:“好久没有见到太阳了,这破地方一天也待不下去了。”
很快,他就看见前院木台上的一座山。
那是一座肉山。
他只看了一眼,刚才对“肉”的渴望瞬间转化成对眼睛的愧疚。
对不起眼睛,让你受委屈了。
只见台上坐着一个肉山般臃肿的女人,裹着紧绷的绸缎,脸上的粉厚得能刮下来砌墙,肚子上的肉堆叠成层层褶皱,几乎将她整个人埋进木台深处。
“这就是赵大小姐?”林逸心里哀号,“矿洞!我要回矿洞!黑暗至少一视同仁,不用承受视觉污染!”
“抬头!都抬头!”女子的声音如同破锣般划过耳膜,震得人脑仁发麻。
林逸拼命往后缩,背抵着墙,心里默念:“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那个……”肥短的手指精准地指向他,“没错,就是你,最角落里那个瘦猴。”
林逸的心猛地一沉,脑子一片空白。
该死的墨菲定律,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这下真完了,他宁愿继续在矿洞里和老鼠跳舞,也不愿意被这又胖又丑的女人糟蹋。
可他很清楚,苟道的精髓就是忍辱负重,活着才有翻盘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