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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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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繁的灯光闪耀出千万种颜色变换,dj在台上纵情跳跃,每个人都在喝酒,甩头,极致疯狂。

  夏姗薇坐在酒吧的包间卡座里,旁边围着一众混混。

  她慵懒的靠在卡座里,翘着二郎腿,眼神高傲的睨着面前的混混,声音傲慢的说:“之前我吩咐的事,你们查的怎么样了?”

  有个把头发染的五颜六色的混混,左手拿着瓶酒,右手搭在卡座的靠背上,朝着夏姗薇凑过去,一脸谄媚的说,“薇姐,兄弟们都查了,根本查不到那沈清欢的消息啊。”

  “她之前住的出租屋根本找不到人,谁也不知道她搬到哪去了。”

  闻言,夏姗薇瞬间变了脸色,愤怒的涨红了脸,直接拿起桌上的酒,狠狠泼在了那个小混混的脸上。

  她还不觉得解气,狠狠拍了下桌子,瞪着眼睛大喊了一声——

  “废物!给我滚!”

  小混混五颜六色的头发湿哒哒的粘在脸上,诚惶诚恐的胡乱道歉,还卑躬屈膝的带着一帮人往外走。

  到了外包间外,他身后的小弟凑过来,小声问他,“大哥,还查吗?”

  他刚刚被泼了一杯酒,心里正憋着一团火,这时听见这话,猛地转过身来。

  一抬手,狠狠的扇了小弟一巴掌。

  “废物!还不加大力度查!”

  “是,是……”小弟不敢耽搁,忙不迭带着人离开。

  手下离开,那小混混抹了把脸上的酒水,看向包间的方向有着不再掩藏的凶狠。

  他瞪着眼狠狠啐了口痰,阴冷道:“臭婊子,总有一天,老子要玩残你!”

  包间外的事,里面的人自然无暇顾及。

  此时,包间里,夏姗薇还没有消气,抓起一杯酒就一饮而尽,越喝她的眼神越是阴暗。

  本来她是想让那群小混混去找沈清欢的麻烦,结果竟然扑了个空,沈清欢这个贱人还真是狡猾!

  夏姗薇恨的咬牙切齿,手指狠狠的捏着玻璃杯,指尖发青。

  她一定要毁了沈清欢,到时候看她还怎么勾引人!

  别墅里。

  沈清欢当然不知道夏姗薇的心思,她现在无聊的只想找个方式消遣。

  女佣不声不响的坐在她对面。

  沈清欢忽然放下手机,看着女佣,缓缓开口,“你每天陪着我这个不爱说话的人,不会觉得无聊吗?”

  她的声音安静平和,在这寂静的午后,倒是不显得特别突兀。

  女佣愣了一下,有些局促的笑了笑,轻声说:“我……我也喜欢安静。”

  二人对视一眼,女佣有些紧张,不自然的移开了目光。

  沈清欢觉得她羞涩的很真实,倒是对她没有太多的防备,笑了一下,继续说道,“年轻的女孩还是要多笑笑,太过安静也不好。”

  沈清欢的目光像是落在她身上,却又仿佛没有聚焦。

  她恍惚着,低缓的呢喃——

  “年轻的女孩,不该像我这样孤独沉默。”

  这声音有些轻,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又像是缓缓叹了口气。

  本该毫无危险的语句,女佣的脸色却忽然变得惶恐不安,“陆先生对我有恩,我……我不想离开。”

  听她这么说,沈清欢回了神,心中有些疑惑,“我好像没说让你走啊。”

  她说完,女佣却还是一副紧张的模样,“真……真的吗?”

  沈清欢刚想再说,却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若有所思的反问道:“他对你……有恩?”

  女佣点了点头,“几年前我的父母去世了,是陆先生给了我一笔钱,我才能养活我的奶奶。奶奶是我唯一的亲人,所以我很感激先生。”

  沈清欢点了点头,心中的疑惑更甚,继续问道:“几年前?”

  女佣怔然,却还是继续回答:“三年前。”

  三年……

  沈清欢的心猛地下沉,眸色渐幽渐暗,“你是在哪儿遇到的他?”

  女佣没想太多,老老实实的回答:“在法国。”M.βΙqUξú.ЙεT

  沈清欢的瞳孔猛地收缩,她忽然觉得,三年前,陆西城的死而复生,与三年后,陆城烨的归来复仇,这一切之间,或许还有更深的阴谋……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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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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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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