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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她喜欢的,他就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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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沈清欢回到别墅。

  女佣抱着一只波斯猫一脸为难的走过来,“太太,这是您让我去买的猫,您真的要养猫吗?”

  沈清欢将猫接过来,抱在怀里,很是喜欢。

  “当然,陆城烨不也养了狗吗?”

  说着,她还刻意看了一眼在桌子底下虎视眈眈盯着波斯猫的阿城。

  女佣看了一眼阿城,“可它们两好像不能和平共处,而且先生也不喜欢猫。”

  沈清欢笑了一下,“没关系,总会习惯的,至于陆城烨……不管他。”

  女佣没有再说话,默默看了一眼阿城。

  嗯,它好像更郁闷了。

  陆城烨回来的时候,沈清欢正坐在沙发上,腿上盘着一团毛茸茸的东西。

  他走近一看,嘴角的笑僵住。

  “谁让你养猫的?”

  他的声音有些凌厉,带着某种怒气,沈清欢腿上的猫惊吓着跑了出去。

  沈清欢想抱它,却已经来不及,她只能暂时放弃找猫。

  抬眸对上陆城烨带着不悦的目光,沈清欢有些委屈,赌气似的坐在沙发上,偏过头不理他。

  陆城烨俯身靠近,沈清欢侧头,将腿一缩,在沙发上抱住了自己,不让他碰。

  小女人生气的时候,可不好哄。

  陆城烨轻轻叹了口气,收敛脸上的愠怒,俯身要去抱她。

  沈清欢又往沙发里缩了缩,侧过脸去,故意不看他。

  “你把我的猫吓走了。”

  陆城烨的手落了空,抿唇又走到沈清欢另一侧,“好,我去给你把它找回来。”

  沈清欢这才抬眼看他,语气带着几分傲娇:“找回来你也不让养。”

  知道女人想听什么话,陆城烨沉默一瞬,“你知道我不喜欢猫。”

  沈清欢哼了一声,反击:“那我还不喜欢狗呢。”

  可她强制要求不让他养阿城了吗?

  “那我让你养,就不生气了?”

  “嗯,也许吧。”

  陆城烨眯眸,抬手捏了下沈清欢的脸,“让你养,磨人精。”

  听到想要的回答,沈清欢登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主动凑上前,在男人唇角亲了一下。

  “老公,你真好!”

  陆城烨失笑,伸手揽住怀里女人柔软的腰肢,“磨人的小妖精。”

  对于她的要求,他根本拒绝不了。

  沈清欢埋首在男人的脖颈处,声音清浅:“我给不了你孩子,那我们就把它们当宝宝好不好?让雪球给阿城当妹妹。”筆趣閣

  陆城烨的动作悄然一顿,旋即不动声色的掩去眼底黯淡。

  “雪球?”

  “嗯,我给猫取的名字,好听吗?”

  “好听。”

  她喜欢的,他就喜欢。

  ……

  婚礼当天。

  酒店休息室,苏语晗看着镜子里穿着婚纱的女人,眼中露出羡慕的光。

  “真美。”

  没有哪个女人不憧憬穿上婚纱的场景。

  更何况,沈清欢本就很美,她身上这套婚纱更衬得她整个人美轮美奂。

  钻石沿着华丽纱裙裙摆铺满,却不显俗气,据说是法国设计师An亲手制作的。

  一双水晶高跟鞋将女人高挑的身姿勾勒,修长的脖颈上带着独一无二的蓝宝石项链,在灯光下异常美丽。

  沈清欢唇角微扬。

  苏语晗拿出一份礼物,送给她——

  “新婚礼物,我们的关系不宜露面,所以一会儿我就不出席婚宴了。”

  但祝福是真心的。

  “谢谢。”

  沈清欢想,这或许是她唯一能收到的礼物了。

  或许,每个人都憧憬能在婚礼这天得到身边人的真心祝福。

  可沈清欢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苏语晗算是唯一的知己。

  这没关系,没有这全世界,但她拥有陆城烨。

  这就足够了,不是吗。

  ……

  婚礼在洛城最豪华的世纪酒店举行。

  纯白的法国玫瑰铺满整个露天草坪,洛城的权贵几乎都来了。

  这场婚礼并不被人看好,甚至在婚礼前期,各大媒体流言漫天,可是现场,却依旧都是抢占着最佳位置的记者们。

  婚礼开始前,有个环节叫Firstlook,是指在结婚前,新郎新娘不能见面,新娘在盛装打扮之后,独自穿过走廊,走向背对着自己的新郎。

  新郎转身,第一眼就会看到穿上婚纱,朝他走来的新娘。

  沈清欢在婚礼策划师的引导下,手捧鲜花,走向了走廊那端,背对着她站着的男人。

  她手心沁出了薄汗,步伐很轻,小心翼翼。

  陆城烨还是听到了女人的脚步声在靠近,他唇角微微勾起。

  不知道他的新娘,会是什么样子?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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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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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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