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苏世安跟他强调了很多遍——他的女儿跟顾家没有任何关系。
当时的顾明琛沉默许久,怎么会什么都没有呢。
他守着她长大,把她当做自己的小新娘,想着她以后嫁给自己的模样,怎么会什么都不是了呢。
他可以接受别人的冷眼,可以接受别人的轻视,可是苏语晗,为什么连你的父亲也是这样?
所有人都变了,连同你的父亲也是。
“顾明琛,和你父母朋友一场,我不想把话说的太难听,你现在就带着你的妹妹离开这里,小晗她睡了,别打扰她。”
顾明琛固执的咬唇,"不,这个时候她应该在画画。"
他的小女孩,每天睡觉前,都会一边画画,一边给他打电话,没有人比他更了解了。
苏世安看了一眼那亮着灯的房间,神色极其复杂,其实他这个做父亲的也不知道平时这个时间她在干什么,但是那天,他可以确定她睡了。
因为她发着高烧,医生刚刚给她打过针。
苏世安冷笑一下,就着话茬道:“她宁愿在房间画画,也不愿出来见你,你还不明白吗?不要在缠着她了,回去吧。”
既然话已经说出口了,那么,就断个干净吧。
他不想以后他的女儿跟着他颠沛流离,所以,不如从现在就断个干净。
顾明琛的黑眸极其执着,“我一定要见到她。”
他等了她两天,不管她究竟在做什么,也不知道她为什么没有出现,但他一定要问她,要不要跟他一起走。
虽然,他给不了她优质的生活,但相伴不离,是他唯一不变的承诺。
他要亲自见到她,问她一句,跟不跟他走。
“你想带她走?”苏世安冷笑一声,怎么会看不出顾明琛的心思,可他的女儿才多大,他怎么允许就这么跟着这么一个一无所有的残废少年?ET
苏世安近乎嘲讽的看着顾明琛,“你一个瘸子凭什么带她走,你怎么照顾她,怎么给她幸福?”
瘸子。
终生都改变不了的事实。
顾明琛没有说话,眸色暗淡了一瞬。
的确,现在的他,一无所有,没有健全的身体。
没有稳定的落脚地,苏语晗就是跟着他,也注定是飘零,但那个小笨蛋,没有了他,肯定很不开心,生活也会一团糟。
她找不到他,可怎么办?
至少,要亲自问过她才放心。
可顾明琛还没有说话,苏世安已经断送了他们之间的所有可能,冰冷无情的话语砸了过来——
“别跟我说爱,你们小小年纪,什么都不懂,她也只是个孩子,你给不了她幸福就别来打扰她,从小到大,她也只把你当哥哥而已。”
哥哥。
顾明琛忍住眼底翻涌的猩红,一双黑眸执拗的看着苏宅那明亮的阁楼,可始终不见他的小姑娘。
雨越下越大,渐渐湿了他的衣服,一旁的顾安璃也止住了哭声,躲在老佣人宽大的衬衫下。
苏世安看着雨中的兄妹两人,一个极致静默,却让人觉得周身都是冰冷的寒气,一个不哭不闹,但溜圆的眼珠也让人觉得不忍,他沉了口气,不愿再看他们,苏世安示意家里的佣人将他们轰走。
但顾明琛始终不为所动,紧紧的盯着楼上的光。
苏家的佣人跟他很熟,并没有使劲轰他们,但是又不能违背苏世安的命令,所以,只能尽力客气的说:“顾少爷,请您回去吧。”
说话的是个老管家,为人很和善,并不驱逐,笑得很有礼。
顾明琛也尽力温和的看着他,“周叔,你知道的,小语没有我,会很难过,她照顾不好自己的。”
苏父常年忙于工作,苏语晗自幼丧母,其他的事情,都顾不上来,顾明琛从小和她一起长大,最熟悉这个小笨蛋的秉性。
在别人眼里的乖乖女,其实是个闯祸精,会拿着很多吃的去逗周叔养的小狗,结果把狗喂撑了,不停的吐,都是他在大家发现之前让人去宠物医院买消化的药,替她收拾烂摊子。
后来,她抱着小狗,看到它没事了,又美滋滋的笑。
每次,他都会揉着她的小脑袋问她,“你这么笨,以后没人要怎么办?”
她就会耍赖似的说:“有你要就行了,别人要管什么用!”
有的时候,小闯祸精看见什么好东西总是顾上这个顾不上这个,以往,都是他在她身后,给她摆平。
不知道,她没有他,以后可怎么办?
这些,周叔都是知道的。
周叔没有再劝,长长的叹了口气,正是因为见过这个少年对他们小姐的维护,所以知道他的执拗,绝不会是轻易能劝走的人。
正如周叔所料,顾明琛想到了小女孩撒娇的样子,唇角微微勾起,黑眸涌动,他忽然抬头,叫住了挣转身离开的苏世安——
“苏伯父,求你让我见她一面。”
他怕,她找不到他,会慌张。
那么好的小丫头,他不想弄丢了她。
一个求字,让苏世安停下了步伐。
这个向来桀骜的少年,第一次求人,是为了他的女儿。
可是,求又能怎样呢?
那时候整个洛城都在盯着谁会收留顾家这两个遗孤,更是盯紧了与顾家交好的苏家。
当时萧家已经是整个洛城的独权,一旦苏世安留下他们,下一个倒下的,就是苏氏。
他是一个父亲,任何一个父亲都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有什么事。
更何况,他的女儿本就没有了母亲,要是他连这个苏家都守不住,那他还能给苏语晗什么?
并非苏世安无情,而是现实不允许他有情。
所以,即使苏语晗已经生病了好几天,还要冒着雨去找顾明琛的时候,苏世安选择做了一次坏人,他让医生给她的注射药物中加了一些助眠的药。
现在他的女儿睡着,什么都不知道……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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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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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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