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佣惊住了,苏小姐不是先生之前的好友吗?
苏小姐现在有难处,先生不应该伸出援手么,怎么会这么冷漠?
没等女佣多想,男人冷漠的声音就已经再次传了过来:“以后苏家的事,都不要再跟她提起。”
陆城烨脱下外套,朝着沙发上的女人走过去,声音不大不小,却带着毋庸置疑的冷意。
“去拿碗粥。”
女佣一惊,连忙照做,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但心里依然觉得现在的先生冷漠得可怕。
明明以前他不是这个样子的,而且……即使他不喜欢苏小姐,也该像朋友一样有事会帮扶。
更何况,苏小姐还帮过他。
这样的先生,太过不近人情。
……
沈清欢在睡梦中,感觉身子一轻,就被人抱了起来。
她朦胧抬眼,对上男人冷峻的面容。
她被他抱着上楼,放在床上,女佣将粥放在了一旁就离开了。
陆城烨拿起粥碗,轻轻舀了一勺,“先喝点粥,润润胃。”
沈清欢摇了摇头,打量着男人的神色,“苏家的事,你听说了吗?”
那么大的事,她不信他没有听说。
只是他却不肯在她面前提一个字,可明明……苏语晗也帮过他。
陆城烨抿唇,似乎很不想提起这件事,反问她:“为什么不吃饭?”
沈清欢咬了下唇,心底苦笑,现在的陆城烨冷漠得就像一个没有感情的人。
不,不是现在……
是他们从小镇回到洛城之后,一切就变了。
只不过,谁都没有捅破而已。
果然……现在,一切伪装的太平都要就此结束。
沈清欢眸色暗了一下,将粥碗推了开,“我不饿。”
陆城烨似乎也失去了耐性,他将碗放在了桌上,神色冰冷的让人觉得,好像是沈清欢做了错事。
“你给苏语晗的支票我撕了,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
撕了?
他就这么神色平淡的说出这两个字,撕了她给苏语晗最后一丝关怀……
他怎么可以!
陆城烨,你怎么会变得这么陌生?
沈清欢不可置信的看着他,那眼神满是失望,仿佛从来不曾真正看清过他一样。
“陆城烨,”她一字一字的说:“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这是要把苏语晗往死路上逼吗?”
她给的钱,或许微不足道,但对于现在的苏语晗而言,可以帮她暂时度过一些危机。
也许他不可以与顾明琛为敌,但她现在想要为苏语晗做点什么,他都不允许吗?
然而,男人脸上没有任何的愧色,依旧平静道:“就算苏语晗死了,也是顾明琛一手造成的。”
这话的意思就是在说——
旁人的死活,与他无关。
的确,害苏氏倒闭的人是顾明琛。
害苏家变成如今这样的人,不是陆城烨。
所以,他只需要扮演一个局外人就好。
沈清欢近乎冷笑,“你和顾明琛,又有什么区别?”
一个杀人诛心,一个助纣为虐。
陆城烨没有说话,唇角泛起冷肆的笑。
他们目的不同,自然有区别。
沈清欢疲惫的将头扭到一旁,“你出去吧,我不想看到你。”
他能做到冷血,可她做不到,她无法直面这个冷漠无情的男人。
有时候她都在怀疑,这个男人是不是已经冷漠到没有人性?.Иēτ
他是不是被换了一颗黑色的心,连感情都没有了。
陆城烨看了女人一眼,唇角渐渐扬起讽刺的弧度,“如你所愿。”
话落,他起身走了出去,没有停留,也没有任何的解释。
之后,沈清欢整整一天没有再见到他。
直到第三天,女佣告诉她,陆城烨在昨晚凌晨就坐了飞机去美国。
“走了?”
“对,先生让我转告太太,这些日子不要一个人出门,如果出门也要人跟着。”
“他说去美国做什么吗?什么时候回来?”
“先生没有说。”
连女佣都有点奇怪,平时先生去哪一定会告诉太太的。
这一次,不但没通知,还走得急,连回来的时间都没有说。
“呵……”沈清欢冷笑一声。
他不让她出门,自己却去了美国,连声招呼都不打,当她是什么?
需要被看守的猎物吗?
“如果我现在就要出门呢?”
“这……”女佣有些为难,但知道太太正在气头上,“那我就陪着太太出门。”
沈清欢眼底涌现了一抹不悦,“是陪着我,还是想向陆城烨随时汇报?”
“太太,我……”
“听说你在美国的时候就跟着他做事,果然很听他的话,你想去汇报就去吧,反正他现在在美国,也不能拿我怎么样,不是吗?”
女佣连忙摇着头,十分委屈,“太太我没有,我的任务就是照顾好你。”
"是么?"沈清欢勾了勾唇,“那请你也尊重我一下,我要出去,你别跟着。”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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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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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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