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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第三章:饕餮衔首金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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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夜啼鸦,月照西厢。

一只蛾子在月光之下飞舞,它飞进了彩华楼的走廊,那地上有个闪闪发光的东西吸引了它,它很快扑了下来。

走廊上反射月光的是一支金簪,金簪上花纹繁复,虽不过一寸有余,却雕为饕餮之形,饕餮口中尚叼有一颗极小的明珠。

蛾子在金簪上停了一下,扑打着翅膀又要飞起,却飞不起来了。它不住扑打翅膀,最终渐渐无力,静了下来,只偶尔触角一动,过了良久,再微微一动。

它被粘在了地面上。

粘住它的,是金簪下的一摊半凝的血。

金簪后有一具被挖了眼睛、砍去双手、鲜血淋漓的尸体。

一镜中的女人的手

“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本公子和别人出门吃饭,总是能遇见美女,而和你出门吃饭,总是会遇到死人?”青天白日之下,彩华楼中,一位骨瘦如柴、衣裳华丽的白衣公子瞪眼看着另一位衣裳朴素、袖角打着补丁的灰衣书生,“你身上带瘟神是吗?还是在拜观音的时候心里想着如来,拜如来的时候心里想着关公,拜关公的时候心里想着土地公……”

那灰衣书生叹了口气,喃喃地道:“我只不过拜菩萨的时候想着你而已……”

白衣公子呛了口气,只听他继续慢慢地道:“何况我们也没有‘出门’吃饭,这里明明是你家的家业,”灰衣书生瞪了白衣公子一眼,“你当我不知道你每次请客吃饭,都上的自己家的馆子?”

这骨瘦如柴的白衣公子,自是江湖“方氏”的大少爷“多愁公子”方多病,而这灰衣书生自是江湖中大大有名的神医,号称能令人起死回生的吉祥纹莲花楼楼主李莲花了。

昨夜方多病约李莲花比赛喝酒,谁输了谁就在百里之内寻个美人来陪酒,结果酒还未喝,还未有人醉,彩华楼便凭空生出个死人出来。

“大少爷,这人真不是本楼的手下。你看我彩华楼上上下下百来号人,人人都在掌柜手里有底子,你看这人人都在,绝没有缺了哪个,所以走廊里那玩意儿,绝不是楼里的人,肯定是不知道谁从外面弄来,扔咱们楼里的,定是想坏彩华楼的名声!”彩华楼的掌柜胡有槐苦着脸对着方多病点头哈腰,“这万万不是楼里的错,这是意外,还请大少爷在老爷那里多说说……”

“我怎么知道是不是你楼里的人将哪位客官谋财害命,杀死在彩华楼走廊之中?”方多病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最好不是,否则本公子告诉老爹,说你管理无方,保管你吃不了兜着走。”

胡有槐心中叫苦连天,脸上强装笑容,连连称是。

“出去吧,这个……有我。”方多病挥了挥衣袖。

胡有槐如蒙大赦,急急而走。

方大少忖道:就连这等狗屁,十几年前都能在江湖上混出个什么“狂雷手”的名号出来,真是奇怪也哉……

李莲花看着脚下死状奇惨的尸体呆呆地出神,方多病不耐地道:“看看看,看了半天,看出什么门道来了吗?”

“这是一个女人……”李莲花喃喃地道,“不过我真没见过死得这么惨的女人……”

方多病长长叹了口气,“这女人一定被折磨很久了,双目失明,双手被断,虽然我不想承认,但她原来被藏匿的地方,很可能就在彩华楼内……受这样的折磨,跑不远的。”

伏在地上的女子穿着一条裙子,除了染血之外,裙子很干净,上身却未穿衣,半身*,身材颇高,她双手齐腕而断,双目被挖,后脑流血,此外胸前双乳也被人切去,手臂之上伤痕累累,不知受了多少伤。但双手、双乳和眼睛的伤势早已愈合,可见此女惨受折磨绝非一天两天,恐怕也有经年的时间。

李莲花折断一节树枝,伸入女子口中微微一撬,只见她的舌头也被剪去,牙齿却仍雪白。若非双目被挖,这女子容颜清秀,并不难看,但究竟是谁将一位妙龄女子折磨到如此地步?这下手之人心肠狠毒,实是令人发指!

“一定有人妥善地处理过她的伤。”李莲花喃喃地道,“但如果给她治伤的是个好人,为何她还要逃出来?可见……”

“可见说不定给她治伤的不是菩萨,而是要命阎罗。”方多病道,“这下手的人不管是谁,真是恶毒残忍至极!死莲花你定要把这恶魔揪出来,然后把这些零零碎碎统统移到他身上去试试滋味如何?”

李莲花道:“胡有槐已将彩华楼里里外外都查过一遍,若非他是恶魔的同谋,就是这女人藏身的地方非常隐蔽,闲杂人难以发现……我看那胡有槐相貌堂堂,年方五十,前途无量,不像是什么喜欢割人肉挖人眼睛的人……”

方多病翻了个大白眼,“这有谁知道?你和他很熟?”

李莲花连连摇头,“不熟、不熟,只是凭看相而言……”

方多病嗤之以鼻,“既然是你看的相,那定是错得不能再错了。”

两人一边闲扯,一边细看尸体。李莲花以手帕轻轻拾起血泊中的那只蛾子,方多病却拾起了那支小小的金簪,“这是什么玩意儿?饕餮?”

李莲花将蛾子轻轻放入草丛,回过身来,一同细看那金簪,“这个……饕餮,真的是很罕见的图案,只有青铜铸具喜欢用这种恶兽的纹样,用在金簪上寓意必定奇怪至极……还有这粒珠子,你见过饕餮口里含珍珠吗?”

方多病凉凉地瞟了李莲花一眼,“不幸本公子小时书虽读得不多,但也知道饕餮口中含的是人头……”话说了一半,他突地微微一震,“这珠子是代替了一颗人头?”

“我想……大概是……”李莲花皱眉看着方多病手中的金簪,“这东西古怪得很,我看你还是找个地方把它收了,万一其中有什么杀人割肉挖眼睛的鬼,晚上爬了出来,岂非恐怖至极?”

方多病将金簪高高提起,“这东西虽然稀奇古怪,却是价值不菲,绝对不是彩华楼之物,我看要么是凶手的,要么是这个死人的。”他笑得很开心,像丝毫不怕鬼,“我想这种古怪的东西,在金器行里想必很有名,是既有故事,又容易找的。”

李莲花钦佩地看着他,赞道:“你真是聪明至极,那个……我对金器不熟……”

方多病笑得越发狂妄,“哈哈哈,这件事包在我身上。方大少对什么不熟,就是对金器最熟,哈哈哈……”

李莲花叹了口气,喃喃地道:“但当要你请客的时候,你却未必肯说和它很熟。”

之后彩华楼封楼歇业,方多病和李莲花被安排在彩华楼最好的房间里休息。方多病不久已和城中各家金器铺掌柜、老板约好明日午时翠莹居见面。

夜里,明月当空,皎亮异常。

方多病刚刚吃过晚饭,吃下了他平生最满意的一只大虾。那虾全身透明,比寻常所见几乎大了五倍,彩华楼的厨子将它剥壳挑去背线,冰镇之后,佐以小葱、蒜蓉、辣椒末、橙肉和少许不知名的酱汁下酒,生吃。那滋味真是令他满意至极,若不是凭空出了件命案,他定会对彩华楼印象好极。

李莲花正在洗澡,水声不住响着。方多病有时候想不通,同样是男人,为什么李莲花洗个澡就要洗这么久?记得几年前他还闯进过他澡房一次,想看清楚李莲花是不是女扮男装?可惜李莲花货真价实是个男人,非但是个男人,而且还是那种浑身上下有许多伤疤的那种很男人的男人。

“春风拂柳小桃园,谁家红妆在花中间……”方多病哼着不知哪里听来的小调,躺在床上跷着二郎腿。李莲花的房间本安排在隔壁,可怜死莲花怕鬼成性,定要和他同住,幸好彩华楼的厢房既宽敞又华丽,加摆一张小床不成问题,否则——哼哼!

嗒的一声轻响,方多病蓦然坐起,看向左边——左边传来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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