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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三章:饕餮衔首金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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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左边并没有什么,梳妆台一个,墙上挂有铜镜一个,梳妆台下黄铜脸盆一个,椅子一张,并没有什么会发出嗒的一声响的东西。方多病诧异地看着那梳妆台。那台上空空如也,并没有什么东西。今夜住的不是女客,女子梳妆的器具掌柜的都收了起来,更没有什么好看的。他看了半天,不得甚解,躺下身去继续哼那小调,“那个红菱唇啊手纤纤……”

嗒的又一声轻响,方多病整个人跳了起来。这不是什么风吹草动天然的声音,更不是什么机簧暗器转动的声音,这声音两次发出的地点不变,但强弱有别,就如是一个人——是一个人用手轻轻摸了摸梳妆台上什么东西一样。

方多病瞪着那梳妆台——依然什么也没有,连鬼影都没一个!正在他打算冲进澡房把李莲花揪出来一起查看的时候,目光突然一抬,霎时他目瞪口呆,脸色青紫,一口气吊在咽喉中几乎没昏死过去,“鬼啊——”

那挂在梳妆台上的那面铜镜之中,有一只手,正在镜中轻轻摸索。那手的动作就如手的主人看不见也听不见这世上任何声音,却正在努力要穿过那面薄薄的铜镜,自镜中穿到人间来一般。

镜中的世界,岂非就是无声的?

当啷——方多病惨叫一声,澡房中一声震响,好像摔碎了什么东西,李莲花略微打开了澡房的门,迷惑地探出半个头来,“那个……鬼在哪里……啊——”他猛然看见那只镜中的手,瞠目结舌,呆了半晌,“那真不是你的手在动?”

方多病僵硬地站在镜前,浑身冷汗淋淋而下,竟然挤出一个极其难看的笑脸,“你几时看见我的手有这么小?这是只女人的手。”他抬起手来对镜子挥了挥,那镜中也有影像晃动,但看得最清晰的,还是镜中那只白生生、纤美柔软的鬼手,在不断摸索、移动。

约莫过了一炷香时间,那只手渐渐隐去。

铜镜清晰地照着房中的一切,那诡异绝伦的一幕就如从来没有发生过,如烟一样轻轻消散。

第二天.

“饕餮衔首金簪……恶名鼎鼎的珠宝之一,”啸云庄的何老板拈起那金簪,“各位请看,这是真品,饕餮的两只角有一只缺了一角,口中珍珠乃是光泽明亮的夜明宝珠,不过时日久远,这颗珍珠已经很黄。”

望海楼的毕老板道:“听说每次这支金簪出现,都会出现离奇可怖的惨案,次次都事关人命,最多一次听说有三十三人同时毙命,所以珠宝行内人很少有人敢收藏此物。”身边玩月台和数星堂的费老板和花老板不住点头。

方多病干笑一声,“不知道这饕餮金簪出现时死的可都是不穿衣服的女人?”

何老板奇道:“不穿衣服的女人?当然不是。听说第一个因为这金簪死的是打造这金簪的金匠,传说这金簪本是九龙之形,采意龙生九子,结果簪子造成,金匠过于劳累猝死,簪子落入熔炉,熔去八龙,只余一只饕餮。”

“过于劳累而死,也不算什么惨案,”方多病道,“猝死乃是世上最美妙的死法。不过各位见多识广,博学多才,可曾听说因为这金簪而死的,有什么不穿衣服、被挖去眼睛舌头的年轻女人?”

众人骇然相视。何老板当先脸色惨白,“原、原来此次金簪出现,竟是要挖人眼睛、割人舌头……方公子,在下这就告辞,在下从未见过这支金簪,金簪之事还请方公子另请高明、另请高明……”当下几位老板纷纷告辞,离去之势若逃狐之兔,又如避猫之鼠,甚至和那离弦之箭也有那么三两分相似。

方多病用筷子将那金簪远远夹起,嫌恶地将它放回八卦镇邪木匣之内。过了片刻,他瞪眼看着那金簪,长长叹了口气。

待他回到彩华楼的时候,李莲花却不见了。方多病在满楼上下到处找了一遍,又差遣胡有槐派人上下再找了三遍,也没看见李莲花的影子。方多病心中大奇,要说被鬼抓了去,现在可是青天白日,何况那见鬼的金簪在自己身上,为何鬼会找上他?要说不是被鬼抓了去,那死莲花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吃饭时间,方多病吩咐彩华楼的厨子做了一桌山珍海味,再开了一坛子美酒,点着炉子在旁边温酒,自己拿着扇子扇啊扇的。果然未过一炷香时间,就见李莲花一身灰衣,慢吞吞地自走廊那边出现,满脸喜悦地在酒桌边坐下。

“你这人真的很奇怪,”方多病叹了口气,“我记得我在醉星楼煮过一碗素面,你那狗鼻子也闻得到追来了;我在闻天阁吃百蛇大宴,发了请帖请你,你却不来,后来等我请客请完了蛇都吃光了醉也醉得差不多了的时候,你非要我请喝茶;有一次我在牛头镇吃臭豆腐……”

李莲花连忙道:“吃饭时间只宜吃饭,不谈俗事。”

方多病瞪眼道:“我有说请客吗?你到哪里去了?半天不见人影。”

李莲花持筷文质彬彬地夹了一块鸡脖子,“我去……到处看看,彩华楼内这许多花花草草,的确是美丽至极。”

方多病呸了一声,“我去见了各家金铺的老板,听说那支簪子上附着许许多多恶鬼,少说也几十条人命。”

李莲花吓了一跳,“有这么多……”

方多病悻悻地道:“就是有这么多。如何?你在楼里看那具死人,看出什么名堂没有?”

“名堂……名堂就是彩华楼里没有人认得她,她却死在厨房外面……”李莲花喃喃地道,“挖去眼睛、割掉舌头,显然都是困住她的一种方法。如这世上真的有鬼,为何非要困住她一个人?”

方多病抓起一只鸡腿,咬了一口,“她明明死在走廊,哪里是死在厨房外面?”

李莲花道:“那条走廊是从厨房出来,通向花园,我猜她从厨房跑出来,沿着走廊往外跑,不知如何伤了后脑,就此死了。”

方多病道:“杀她的人多半不会武功,那后脑一击差劲至极,若不是她倒在地上流血不止,半夜三更没人救她,十有八九也不会死。”

李莲花叹了口气,“嗯,但你又怎知不是她看不见,摔了一跤把自己跌死的?”

方多病为之语塞,呆了一呆,“说得也是,不过厨房里怎会凭空多了一个活人出来?”

“厨房我方才已经看过,”李莲花一本正经地道,“厨房里灶台两个而已,架子不少,橱子太小,水缸太潮,米袋太脏,菜篮太矮……”

方多病忍不住道:“什么水缸太大、菜篮太矮……”

李莲花眯起眼睛,“你那具死人既高又白,裙子如此干净,那些碗柜水缸米袋菜篮什么的怎么装得下?”他突然一怔,喃喃地顺口接着道:“你那具死人……”

“我那具死人?”方多病勃然大怒,“本公子除了和你吃饭之外,从来没撞见过什么死人!分明是你命里带衰,瘟神罩顶,那是你那具死人还差不多!”

李莲花却抬起头来,呆呆地看了方多病好一会儿,突然露出个羞涩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道:“等一下,我突然想到一样……那个……重要的东西……昨晚你那具死人……哦,不,那位凄凉可怜的小娘子的贵体,你差遣胡有槐把她藏到哪里去了?”

方多病被他那羞涩的表情吓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怪叫一声,“你想干什么?那个、那个万万不可!我断不会让胡有槐告诉你那死人在哪里!”莫非死莲花不爱他貌美如花的小姨子,却是因为他那个癖好特殊……喜好女尸?我的妈呀!老子若让你找到那死人,老子就不姓方!

李莲花看了他一眼,一本正经地道:“万万不是你想的那般,总而言之,我要尽快找到那个……小娘子的贵体,确认一件事。”

方多病浑身鸡皮还没消停,一口咬定那具女尸早已被胡有槐送进了棺材铺,如今已是板上钉钉,埋入了地下,墓碑都已直了,便请李莲花不必妄想。

李莲花无奈,只得作罢,改口道:“呃……厨房我刚才已经看过,绝无可能藏下那贵体,那贵体又……那个不穿衣服,四周又不见衣服的踪影,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从厨房东边的那条小路过来的,穿过厨房,跑进走廊然后跌倒、流血而死。”他向着厨房东边指了指,悄声地道:“那里。”

方多病顺着那方向一看,顿时汗毛直立——李莲花指的方向,正是彩华楼最好的客房。天字第一至第九号客房,而他和李莲花昨晚正是入住天字五号房,位居正中。

昨、昨夜镜子里的那只女人的手……莫非正是那具女尸的冤魂,正在招人为她伸冤?

定了定神,方多病看着满桌的美酒佳肴,胃口全无,满脑子思索今夜要到何处去睡方才安全?李莲花说完了“那具贵体”,倒似心神甚爽,举起筷子就欣然开始吃饭,吃了两口嫩鸡,又为自己倒了一杯温酒,先对嫩鸡大加赞赏,从鸡头的两三根短毛到鸡爪的鳞片无一不美,又对酒水不吝辞色,从酒缸到酒缸上封的那块泥皮都是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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